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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通报全 国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置和环境监测情况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1-07-06

截至2020年4月25日,全  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为6122.8吨/天,相比疫情前的4902.8吨/天,增加了1220.0吨/天。其中,湖北省能力从疫情前的180.0吨/天提高到658.4吨/天,武汉市能力从疫情前的50.0吨/天提高到280.1吨/天,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能力从疫情前的8.0吨/天提高到18.5吨/天,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能力从疫情前的2.0吨/天提高到7.5吨/天。自1月20日以来,全  国累计处置医疗废物30.4万吨。

4月25日当日,全  国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3446.7吨,其中定点医疗机构的涉疫情医疗废物186.4吨。湖北省收集处置154.2吨医疗废物。武汉市收集处置67.6吨医疗废物。牡丹江市收集处置5.9吨医疗废物。满洲里市收集处置2.0吨医疗废物。

对全  国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和接受医疗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排查,累计发现三大类44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目前,全  国医疗污水处理平稳有序,均严格落实消毒措施。

2020年1月20日至4月25日,337个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结果表明,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8.6%,优良天数比例比去年同期上升6.8个百分点。全  国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3%。1863个国  家水质自动站预警监测数据显示,与去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水质比例上升8.6个百分点,Ⅳ、Ⅴ类水质比例下降5.3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下降3.3个百分点。

累计对饮用水源地开展监测37978次,未发现受疫情防控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湖北省累计对饮用水源地开展监测1583次,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武汉市累计对饮用水源地开展监测214次,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